和田教育信息网(www.htedu.gov.cn)和田教育局主办,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教育局
和田地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及地委、行署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全国、全区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我地区的实施。并对全地区教育机构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制订全地区教育政策及规章,督促各县(市)制定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地方政策、规章,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统筹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4)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地区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对全地区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全地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5)负责实施全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综合管理全地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负责提出每年我地区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检查督促各县(市)贯彻落实“三个增长”的情况。管理使用预算单列的地区级教育经费。负责全地区教育基建的规划,管理地直学校的基建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地区学校条件装备和校办企业工作。
(7)负责指导和执行全地区教育系统经费的征集、管理、使用审计及检查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8)主管全地区教师工作,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聘、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员等工作。
(9)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等工作。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环保教育以及校园综合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美化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地区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
(12)管理我地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协调、办理教育系统因公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我地区学校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地区中小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制定我地区中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等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和实施。
(14)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全地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5)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地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6)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它事项。
和田教育网更新时间:201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