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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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制定完善会计管理工作的措施、办法,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指导会计电算化工作。
二、参与组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三、开展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发放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四、负责受理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事项。
五、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有关规定,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合并、终止进行审批、备案,对事务所机构设置和注册会计师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会计代理服务机构。
六、组织开展会计工作调查研究和会计理论研究,负责内蒙古会计学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珠算协会相关工作。
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邮政编码: 010098
电 话: 0471- 4192111
电子邮件: webmaster@nmgcz.gov.cn
联 系 人: 孙卫东
内蒙古财政局更新时间:2011-08-13